宁经改办发〔2021〕1号
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、网信办、政府办公厅、科技厅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公安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地方金融监管局、宁夏通信管理局、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、宁夏银保监局、林业和草原局,各市、县人民政府、宁东基地管委会,宁夏大学、宁夏农林科学院:
为贯彻落实《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宁党发〔2021〕21号),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经过“深入调研、自主申报、择优审定”三个步骤甄选出7个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,通过先行先试、示范引领,以点带面、层层推进,积极探索要素市场化配制改革实践经验。
各改革试点牵头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、创新意识,突出改革主攻方向,大胆探索改革经验,及时总结试点经验。配合单位要与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,积极配合、大力支持,协同推进试点工作落地见效。指导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点对点精准指导,帮助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,在政策、资金、项目、技术、人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,促使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。
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选取有创新、敢突破、推进快、成效显著的试点经验和做法,推送给国家发展改革委,并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予以宣传和推广。择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和阶段性评估,努力破解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障碍,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
自治区党委深改委经济体制改革
专项小组办公室(代章)
2021年12月1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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